南通港集團通海鐵路建設有限公司競爭性磋商公告
發布日期:2023-08-21
本次南(nan)通港(gang)集(ji)團(tuan)通海鐵(tie)路建設有(you)限公司物(wu)業項(xiang)目,采(cai)(cai)購(gou)人(ren)為南(nan)通港(gang)集(ji)團(tuan)通海鐵(tie)路建設有(you)限公司,擬采(cai)(cai)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進行采(cai)(cai)購(gou)。誠邀具備相應(ying)資格條(tiao)件的單位參與本項(xiang)目的競爭性磋商。
一(yi)、采購(gou)項目概況及服務要求:
1、項目名稱:南通(tong)(tong)港(gang)集(ji)團通(tong)(tong)海鐵路建設有(you)限公司物業項目
2、項目編號:TGTJ-TL1-WY-20230769
3、資金來源:企業自籌(chou)。
4、最高(gao)限價(jia): 27萬元,投標價(jia)(jia)超過控制價(jia)(jia)(最高(gao)限(xian)價(jia)(jia))的為(wei)無效報價(jia)(jia)。
5、服務要求:
5.1服務內容(rong)(包括但不(bu)限于):負責(ze)提供南通港(gang)集團(tuan)通海鐵(tie)路建設有限公(gong)司物(wu)業服務,并(bing)對物(wu)業駐場(chang)人員進行管理,具體負責(ze)安保保衛及勤雜(za)保潔工作(zuo)。
5.2服(fu)務期(qi)限:合同(tong)簽訂之(zhi)日到2024年2月29日。
二、合(he)格供應商(shang)的(de)資格條件:
1、合格(ge)供應商的一般條(tiao)件:
1.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(shi)責任(ren)的(de)能(neng)力;
1.2具有良好(hao)的(de)商(shang)業(ye)信(xin)譽和健全的(de)財務會計(ji)制(zhi)度;
1.3具有履行合(he)同所必(bi)需的專(zhuan)業(ye)技術能力;
1.4有依(yi)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(jin)的良好(hao)記錄;
1.5參加采購(gou)活動(dong)前三年內,在經(jing)營活動(dong)中沒有重大(da)違法記錄;
1.6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(ding)的其他(ta)條件。
2、合格供(gong)應商的特殊條(tiao)件:
2.1供應商(shang)(shang)具有獨立法人資格(ge),持有工商(shang)(shang)行政管(guan)理部門核發的有效(xiao)營業執(zhi)照且營業執(zhi)照經營范圍(wei)包含物業管(guan)理及安(an)(an)保,并(bing)持有保安(an)(an)服務許可證。
2.2供應商業(ye)績(ji)要求:投(tou)標供應商自2020年1月1日以(yi)來(時間以(yi)合同簽(qian)訂時間為準)承(cheng)接過類似項目業績的(需同時提供有效的合同復印件(jian))。
2.3供應(ying)商人員要(yao)求:派駐現(xian)場服務(wu)人員年齡須為(wei)58周(zhou)歲以下。
2.4單位負責人(ren)為(wei)同一人(ren)或者存在直(zhi)接(jie)控(kong)股(gu)、管理關系(xi)的不同供應(ying)商,不得(de)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(dong)。
2.5本項目不(bu)接受聯合(he)體(ti)參與磋商。
2.6在“信(xin)(xin)用中(zhong)國(guo)”網站(zhan)(http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/)中(zhong)被(bei)(bei)列入失信(xin)(xin)被(bei)(bei)執行人名單的供(gong)應商(shang),不得參與競標。
三、磋商(shang)信(xin)息:
響(xiang)應文件遞交時間:2023年08月30日13:30—14:00整(北京時間)
響應文件(jian)遞交截止時間:2023年08月30日14:00整(北京時間)
磋(cuo)商時間:2023年08月30日(ri)14:00整(北京時間)
磋商(shang)地點:南通(tong)港口集團有限(xian)公司
磋商地址(zhi):江蘇省南通市青(qing)年西(xi)路(lu)38號
五、本項目(mu)聯系(xi)人及聯系(xi)方式:
采購人名稱:南通港(gang)集團通海鐵路建設有限公司(si)
聯系(xi)地址:江蘇(su)省南通市(shi)海(hai)門(men)區(qu)長蘇(su)路遠海(hai)路交叉口(kou)
郵政編碼:226000
聯 系 人:徐王亮(商務)
電話:0513-80975963(商務)
六、信息發布:
本(ben)項目相關的詢價文(wen)件公(gong)告(gao)、澄(cheng)清、修改以及終止(zhi)公(gong)告(gao)、成交結果公(gong)告(gao)等信息均(jun)通過南通港(港口)集團有限公(gong)司網(wang)站“(//kjny.org.cn/)”—“信(xin)息公開”—“采購信(xin)息”模塊予(yu)以(yi)公布。
采購人在(zai)上(shang)述網站公布的信息視為已(yi)送達各供應商,供應商有義務在(zai)參加采購活動期間(jian)瀏覽相關網站。
七、公(gong)告(gao)期:公(gong)告(gao)之日起五個工作日。
附件:競磋(cuo)文件